课程教学管理
河西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来源:教研组作者:教研组日期:2018/04/18 浏览:
河西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院办发〔2012〕7号
院办发〔2012〕7号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契机,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质量监控及目的
所谓教学质量监控,是指监控组织通过对全面的教学过程质量监督,定期收集有关教学工作过程质量、教学成果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在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发现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教师教学行为及时调控,以稳定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的核心问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在新形势下,为了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实现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必须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坚持行之有效的教学监控措施,实施教学质量的全面管理,着力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是教学质量监控的系统工程。要以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思路为依托,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核心、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的循环监控体系,形成校领导、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各学院(中心)等共同参与的网状监控体系(见河西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结构图)。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具体措施
(一)教学监控
1.教学前监控
(1)青年教师培训。凡新聘用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岗前培训,各学院为新聘用的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负责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对青年教师授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足予以指导。青年教师应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建设。首次开课的青年教师须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认真备课,试讲合格后方能正式授课。
(2)开课计划审核。落实教学任务前,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现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开课计划要求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如确需变动需履行教研室、学院、教务处的审批备案手续。
(3)教学执行计划的制定。各学院按照教学任务安排各课程任课教师,安排教学进程,确定教学执行计划。
(4)学期初教学检查。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教学一线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召开座谈会进行检查意见反馈。
2.教学过程监控
(1)随堂听课。各类人员应严格执行《河西学院听课制度》,对课堂教学等教学环节进行监督、指导,认真做好记录,客观评价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并及时向授课教师及所在学院、教务处反馈教师授课情况。
(2)教风学风督察。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院教师教风(教师教学状态、精神面貌、教学组织、课堂气氛等)和学生学风(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席情况,上课听讲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抽查,是教风学风督察的第一责任单位,教务处随机性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反馈相关学院。
(3)教学环节运行检查。各学院对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教务处则组织教学检查小组对各学院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随机性全面检查。
(4)教师评学。各学院不定期地召开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座谈会,就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征求改进意见。
(5)学生评教。每学期由教务处依据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安排对所有课程进行网上评教,由学生在自主状态下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务处及时公布评教结果。
(6)教学督导信息反馈。学校选聘的教学督导依据《河西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负责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教学准备工作情况、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及教学管理情况等,教务处将相关教学信息反馈至各学院,由学院反馈至教师本人并提出处理、改进意见。
(7)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各学院按照《河西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实施办法》从学生班级中聘任教学信息员,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学生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组织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工作。
(8)实践教学环节过程管理。依据《河西学院专业实习工作规程》、《河西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规程》、《河西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河西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等文件,各学院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学校层面的抽查。
3.教学后监控
(1)考试环节管理。各学院依据《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加强对命题质量、试卷管理、考场秩序、考风考纪等环节的督查,确保上述各环节的考核质量,确保阅卷、成绩登记和报送以及试卷分析等环节的准确性。
(2)期末教学检查。各学院组织人员开展期末教学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期末教学秩序、考试安排情况、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各项教学文件整理归档情况、实验室建设情况及实验设备维护使用情况等。
(3)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学校每学期安排1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包含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两部分,具体按照《河西学院教师教学评估办法》执行。
(二)教学专项评估
教学专项评估是对各学院(中心)所进行的专项评估,教学专项评估由校院两级构成。学院组织的自我检查和评估是教学专项评估的主要评估形式;在学院评估的基础上,教务处将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到各学院(中心)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校院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学院(中心)教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建设评估。专业建设直接体现着学院(中心)的整体办学水平与发展思路。评估主要从专业建设现状、教学团队、硬件投入、专业建设规划等方面进行检查,各学院(中心)应积极予以配合。
2.课程建设评估。课程是实现专业教学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基础工程,是教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鼓励各学院(中心)建成一批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学校评估专家参照省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进行检查和评估。
3.教研室工作评估。教研室是学校落实教学任务、研究教学、进行教学改革的基层教学单位。各学院应重视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教学研究、课程与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职能,并在每年不定期就上述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全校性教研室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涉及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以及课程与教学改革等方面。
4.实践教学评估。实验室工作评估是促进实验室建设,规范管理,提高效能的重要手段。开展实验室工作评估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实验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内部管理等具有重要作用。专家按照实验室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三)教学激励
1.教学工作奖励。以学院对教师的评定为主要依据,学校在学院评定的基础上依据相关办法定期评选教学优秀奖、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奖、教学名师和师德标兵等,鼓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责,积极倡导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努力在全校教师中树立良好的学习典范。
2.教学研究与改革。依据《河西学院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3.教材建设立项。依据《河西学院教材建设工作规程》,鼓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编写教材,并开展优秀教材评优、奖励工作。
4.教学成果奖评选。依据《河西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对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中推广应用效果明显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奖。
(四)教学效果分析
1.课程质量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学生对所学课程质量满意度的调查,进一步了解学生对课程建设、教学和评价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院课程质量满意度调查是学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的主要依据,学校课程质量满意度调查则是评价学院课程建设质量的参考依据之一。
2.教学质量指标分析。学院定期对各专业的课程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考研录取率、参加各类竞赛的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等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从中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3.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学校、各学院通过组织开展年度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全面掌握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设计水平与质量,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毕业生跟踪调查。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社会评价等进行调查、分析,为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高提供依据。
四、教学信息的收集、反馈与处理
学院要建立健全教学信息的收集、反馈与处理制度。重视收集、分析和整理教学督导员、教学信息员、教学工作委员会等方面反馈的以及开展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了解的各类教学信息。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拓宽信息收集、反馈渠道。
教务处要将有关教学方面的信息通过分析处理后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和校领导,为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各学院应向教师反馈有关教学评价信息,促使其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要对开展教学监控、教学评估、教学激励、教学效果分析等有关工作的结果和总结及时通报全校师生。对于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教学事故的,学校依据《河西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
五、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保障
(一)树立全员参与教学质量管理的意识。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全校各个部门都要树立质量意识,要形成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关心教学、参与教学、服务教学,质量管理的新局面。
(二)构建较为完备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校建立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机构,校级教学质量监控机构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组成,以主要教学环节的宏观质量监控为主,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院级教学质量监控机构主要由院长、副院长、书记、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和学院教学信息员等组成,工作重点是突出过程管理和组织落实,院长是各学院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职能。学院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的基本单位,其教学管理人员的作用对保障和监控教学质量至关重要,因此必须明确相关人员的分工与岗位职责,切实发挥学院在教学组织、教学管理、质量监控和教学运行等方面的职能。
(四)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要注重教学管理干部的配备、使用与培养,通过多种渠道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努力提高教学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河西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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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结构图